4月3日,中国新能源外洋生长同盟宣布《“一带一起”可再生能源生长合作路径及其增进机制研究》,报告以为,“一带一起”沿线国家快速增添的电力需求给中国企业带来了重大的投资时机。
报告指出,中国加入“一带一起”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空间大、远景广,且已形成了电力境外工程总包(EPC)、境外建厂、境外并购、境外研发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国际开发合作模式。其中,EPC是中国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方法,2016年占对外承揽工程总数目的80%。
同时,报告建议,在2020年之前,中国以加入“一带一起”沿线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主,扩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外洋投资的宣传和推广,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在2020-2025年后,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及智慧能源、微电网等项目的应用和推广。
报告提出,中国企业应重点捉住新亚欧大陆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及中非合作机制等三个100GW级别的重点可再生能源市场开发的战略性生长机缘,以光伏、风电为主线,起劲开爆发物质、地热能项目。
报告也指出,中国加入“一带一起”可再生能源合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障碍包括项目融资本钱过高、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不高、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帮助力度缺乏及保存相关执法和政策危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