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3日举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实验十周年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先容,虽然《可再生能源法》实验十周年了,可是不少地方政府、电网、发电和用能企业等都还没有正视可再生能源的职位,仍喜欢用化石能源。
现在,西南地区“弃水”、三北地区弃风形势愈演愈烈,成为阻碍可再生能源生长的最大瓶颈。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先容,可再生能源生长遇到的两大突出问题之一即先行并网制度落实不到位,天下弃风弃光征象严重,2016年上半年,天下弃风电量326亿千瓦时,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
国电集团副总司理谢长军先容,今年上半年天下“弃风率”抵达21%,凌驾了2013年的17%,抵达历史最高值,三北地区七个省区抵达或者靠近20%,新疆和甘肃甚至抵达了47%和45%。
“在经济增添乏力、天下电力产能过剩的大配景下,弃水、弃风问题在短期内很难破解,且有进一步恶化之势。”谢长军剖析。
国家天气战略中心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先容,只管“弃水、弃风、弃光”征象这么严重,但却没有爆发一起可再生能源企业依法维权的案例。这批注依法治能之路尚且漫长。
谢长军建议,从立法角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区辅助服务机制,明确划定东、南部蓬勃省份对西部富余可再生能源电网的接纳营业,并对受电方举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从而突破地方政府条块支解的现状,下好天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天下一盘棋。
“建议我国学习天下可再生能源立律例范的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并网方面的立法标准。”谢长军建议,德国在作出原则性划定之后,进一步叙述详细操作方法。
例如,在划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义务时,从详细操作层面临电网运营商的程序和办法,处置惩罚并网请求的限期等举行了明确而周全的划定。